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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期限为几年?
释义
    借款条子有效期根据当事人约定,未写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可随时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三年后,债务人取得抗辩权,债权人难以胜诉。借条写"今借到"表明借款已交付,可作为履行借款义务的证据;写"今借"仅表明借款合意,无法证明交付。借条不允许计算复利,出借人不得谋取高利,超出限度的利息不受保护。预先扣除利息属于计算复利,应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并计算利息。
    法律分析
    一、借款条子几年有效期
    借款条子几年有效期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写明还款时间的,届期未清偿的,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注意的是,即使借条经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该债权债务关系也是不会消失的,只不过债务人取得了诉讼时效抗辩权,债权人可能无法胜诉。
    二、借条写今借到和今借有什么区别
    借条写今借到和今借的区别区别:
    1.今借:仅仅表明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达成借款的合意,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因此,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凭此类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对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请求。也就是说钱借出去了但有可能收不到还款。
    2.今借到:则表明双方之间既存在着借款合同关系,也表明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了借款人,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出借人已经履行交付借款义务的。
    三、借条上是否允许计算复利
    借条上不允许计算复利。复利又称为“利滚利”,是指对利息的归还约定一定的期限,若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中未返还利息,则未返还的部分计入本金计算利息。
    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下同)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对于出借人将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也属于计算复利行为,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结语
    根据借款条子的有效期、借条上的表述以及计算复利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借款条子的有效期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没有明确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还款。借条上写明今借到表示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而今借则只是表明双方达成借款合意,无法证明借款已经交付。借条上不允许计算复利,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以追求高利。如出借人违反规定计算复利,超出限度的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应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并计算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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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6: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