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原则在民法中有哪些? |
释义 | 1、合伙的概念,就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群体,发挥各自优势,一同去做一些可以给其带来经济利益的事情。这些事情包含合法的和不合法的。而且它不仅可以应用在生活中,也可以应用在工作上。 2、合伙的概念既可以从法律行为的角度给出,也可以从组织形态的角度给出。就法律行为的角度而言,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协议;就组织的角度而言,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组织形态。由此可知,无论是从法律行为角度还是从组织形态角度,都强调合伙的主要特征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 3、我国目前调整合伙的法律规范,一是民法中有关个人合伙及法人联营的规定,二是合伙企业法。是“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目的,当然是为获取收益。 有限合伙人的共同权利有哪些?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是: 1.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2.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3.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4.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区别有哪些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是: 主体限制不同: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是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出资形式不同: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出资义务不同:普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权限不同:普通合伙人可以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可以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风险承担方式不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人有哪些职责 合伙人的职责有: 一、合伙人的基本责任。合伙人有按照合伙协议提供约定的资金、实物、技术等的义务。 二、合伙人的经营责任。合伙人有直接参与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义务。 三、合伙人的监督检查责任。合伙人有接受监督和检查的义务。 四、合伙人的债务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退出企业的条件有哪些 合伙人退出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原则上合伙人想退伙需要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 根据法律依据,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的: 第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第二,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第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什么是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有哪些条件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普通合伙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3.有限合伙人以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获得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的权利。 该内容由 李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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