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时间怎么算 |
释义 |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时间是: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可以在其期间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医疗事故的申请。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既再次鉴定的时间系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后15天内申请。第二十五条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行合议制。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医疗事故鉴定时间怎么算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限制的相关规定是: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怎么提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 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2、必须是对地方医学会作出的首次鉴定不服所提出的,其“不服”的内容可包括对事实的认定、法律法规的适用和鉴定的程序等事项。3、必须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4、必须是向送达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5、费用缴付方:一般为提起再次鉴定的当事人支付。 申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时间有何规定 申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时间的规定是申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的期限是15天。期限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次日起计算。超过15天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医疗事故鉴定可否再次鉴定 1、医疗事故鉴定后可以再次鉴定。如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申请书 若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但应当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提出。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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