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
释义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是: 1、父母工作稳定的,标准一般为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两个以上子女的,前述标准提升到百分之五十; 2、父母工作不稳定的,标准一般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一、关于子女抚养费标准怎么规定呢?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子女抚养费标准是: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规定的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规定的比例。 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 三、不抚养子女一方抚养费用和期限怎么确定 不抚养子女一方抚养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承担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的比例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五十。月总收入是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进行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金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同行业当年总收入或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考标准》确定,以年平均生活费为依据; 3、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情况是指儿童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残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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