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张家港 民政局内地居民 结婚 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节假日 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结婚登记 办理条件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 户口 在本辖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双方均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自愿结婚,并亲自到场登记。关于张家港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办理时间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张家港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张家港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办理条件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户口在本辖区; 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均无配偶; 5、双方自愿结婚,并亲自到场登记。 三、张家港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办理材料 1. 身份证 2.户口本 3.大两寸两人同框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张家港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办理地址 张家港市 杨舍镇城北路22号政务服务分中心(婚姻登记处)三楼综窗 五、张家港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完成结婚登记,那么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就已经确立了,那么双方的关系也就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有人来破坏这样的关系,是会被法律严惩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