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财产男方死后不是女方的。男方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男方死后适用继承规则。女方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仅仅是继承属于自己的部分,并非男方死后财产就自动全部属于女方。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无遗嘱,则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一般均分,特殊情况可以多分或者少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