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一、直接缴库: 1、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2、缴款人凭《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代理银行办理缴款手续。代理行将代收资金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实时划转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3、汇缴专户开户行在每日营业终了时,将收缴专户的资金自动划转中央财政专户。 二、集中汇缴: 1、执收单位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向缴款人收取款项。 2、执收单位将所收款项按日汇总,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缴入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3、汇缴专户开户行在每日营业终了时,将收缴专户的资金自动划转中央财政专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