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资质分类: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四个序列。 法律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四个序列。其中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3个类别,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18个类别,一般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施工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类别,一般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有以下类型,分别是: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3、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4、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6、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7、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8、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9、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10、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11、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1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