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和不可违抗性的区别概念不同,侧重点不同,主体不同。具体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不可违抗性是指法律至上法律是最高的权威, 违法必究是一个很重要的表现。普遍适用性是指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反复适用; 2、侧重点不同,不可违抗性重点在违抗。普遍适用性重点在于适用; 3、主体不同,不可违抗性在于法律,是法律的本身的属性。普遍适用性在于人,是适用时的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