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自签订购房合同的2至3个月能拿到购房补贴。 职工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按规定使用本人专户内的购房补贴资金,单位按规定核定后按月发放。 购房补贴指在城区购买首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购买者不论户籍是市内还是市外、城镇还是农村,购房者在指定贴息的楼盘即可获得全额补贴补助,每套补助只补总房价的35%。 购房补贴申请及审批发放有5道程序,整套流程大约需要2个月。 ①开发商向市房管局政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 ②市房管局窗口审核后按周汇总并提交市财政局窗口; ③市财政局复核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④市财政局审批后,将购房补贴资金按月拨付至市房管局财务部; ⑤财务分别拨付至购房者个人账户。 据统计,有30%的购房者提供的账号信息与本人不符,导致所有审批程序需重新走一遍,因此发放到账户的时间就大大延后 法律依据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购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及使用办法》第六条 单位应按规定核定职工按月发放的购房补贴。每月发放工资日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单位将职工按月发放的购房补贴缴存到受托银行,计入职工购房补贴资金专户。 住房未达标老职工的差额补贴经批准发放后,应由单位按规定缴存到受托银行,计入职工购房补贴资金专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