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根据广东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从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返粤及“粤康码”红码的人员,须按当地要求先隔离14天。12月12日起,对所有考生实行考前连续14天健康监测。 所有考生须进行考前14天自我健康观察,如实在“粤康码”中进行健康申报,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4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聚集的场所。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或“粤康码”为红码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就医排查。相关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八)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