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近亲属包括 |
释义 |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近亲属的效力主要表现在禁止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规定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具有扶养与赡养的义务等。近亲属的范围,是法律在对亲属关系的调整范围内所规定的特定的范围。关于近亲属范围的限定,一般有以下两种法例:第一种总体概括性限定法,即法律对亲属范围从总体上作概括性规定,然后根据亲属的种类和亲等的远近,再规定其法律效力。另一种是个别适用性限定法,即法律根据不同法律关系的需要,对亲属的法律效力作出具体的规定。我国采用的是个别适用性限定法,即以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近亲属关系之间的义务: 1、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2、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4、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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