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保险人的义务有哪些? |
释义 | 1、投保前进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2、知悉保险事故后尽快通知保险公司的义务; 3、提供保险事故理赔相关证明、资料的义务; 4、被保险人职业发生变化或保险标的风险因素增加或减少通知的义务。 被保险人也有危险增加通知义务、保险事故通知义务、防灾防损和施救义务、提供有关证明、单证和资料的义务等。 当保险人行使保险代位权的时候(即保险人代替被保险人向造成损害的第三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时候),被保险人有协助义务。 一、财产保险合同是否能够解除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在以下五种情况下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一是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二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三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四是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五是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从以上五种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况可以看出,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后,必须尽到应有的义务,否则将会由于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而受到损失。 二、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 1、法定解除。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足以影响保险人的承保决定; (1)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并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请求;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3)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 (4)被保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危险增加通知义务; (5)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且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合同成立未超过两年; (6)在人身保险中,合同效力中止起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 2、约定解除。约定解除又称协议解除,是指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一旦出现了所约定的条件时,一方或双方即有权利解除保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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