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被告人在面对人格攻击时,法律是提供有一定保护的。首先,人格攻击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如果被告人受到了人格侵权,可以依据《民法典》中有关侵权责任的规定要求赔偿。其次,如果人格攻击给被告人的名誉或荣誉造成了影响,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提起名誉权纠纷或者不正当竞争纠纷。最后,如果人格攻击的对象是被告人的性别、国籍、宗教等基本人权,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反歧视法》等相关法律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侵权责任】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侵权行为人故意侵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从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的规定,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因防止或者制止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七条 【名誉权纠纷】任何人都有人格尊严和名誉。名誉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六条 【不正当竞争】在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假宣传; (二)诋毁他人商品或者服务; (三)恶意诋毁他人商业信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五条 【公民基本权利】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害。 《反歧视法》 第十一条 【歧视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与性别、种族、民族、宗教信仰、残疾、年龄等因素无关的歧视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