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风险的几个法律要素 |
释义 |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都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所以,如果外国投资者为一人或者一个组织,则没有合资协议或合同;如果外国投资者为两人或两个组织以上,外国投资者应签订书面的投资合同,并将副本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一、中外合资企业注册适用破产法吗 中外合资企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中外合资企业是指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 二、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如下: 1、根本目的不同。在直销中,有真实存在的产品,这些产品质量、价格均符合法律和行业规定。而传销则没有实际存在的商品或服务,实际是通过骗取下线入门费实现迅速致富; 2、加入的方式不同。在直销中,推销员加入时无需额外入门费。而传销则必须交纳高额入门费; 3、收入来源不同。直销按劳动报酬,传销从入会费提取报酬。 一、直销的从业条件具体如下: 1、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3、依照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4、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二、传销的主要特征如下: 1、介绍加入,即必须通过传销员介绍,才能加入传销队伍,取得传销员资格,同时只要成为传销员,就可以获得推荐其他人员加入传销队伍的资格; 2、组成网络,介绍加入的目的是通过这种介绍,形成“上线”、“下线”隶属关系,组成传销网络; 3、复式计酬,传销员可以从其个人销售产品或服务中获取报酬,也可以以其介绍加入的传销员销售业绩作为计酬依据获得报酬,还可以从其亲自介绍加入的传销员再介绍加入的传销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 总之,直销与传销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根本目的不同、加入的方式不同以及收入来源的不同。传销是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而直销需要具体的从业条件才可以加入。 三、被代位权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代位权亦称代位求偿权。东道国政府对其境内的外国私人投资须予以保证。如果外国投资者在某国的投资因政治原因而遭受损失,由投资国政府(一般通过海外投资保证公司或保险公司)予以补偿,而投资国政府取得代替投资者向东道国政府提出索赔的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条,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 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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