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 |
释义 | 以下要件才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 (一)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的行为。 一、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 (一)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必须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二、非法组织卖血罪具体构成要件? 非法组织卖血罪具体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三、制作血液制品重伤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有: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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