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该制度是为了保证发票使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有效遏制发票的虚开和假开行为,确保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具体来说,发票使用登记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发票库存、保管、使用等控制制度:包括发票的保管、盘点、组织使用、废票处理和报废销毁等流程,以及对于发票的数量、领用人员、开票日期等核对验证控制。2. 发票使用记录和报备制度:包括每张发票的开具、领用、废票和销售等记录,以及向税务机关报备相关信息的制度和程序。3. 内部审计和检查制度:包括对发票使用登记制度的内部审计和检查,确保发票使用情况真实合法。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并完善发票使用登记制度,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领用、开具和废票等情况的信息,以确保自身合法经营,同时也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库存、保管、使用等控制制度,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领用、开具和废票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