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撮镇征迁计划设计振兴社区、先锋社区、赵光社区、及马桥社区,项目启动的目的均旨在保障重点项目落地,提升居民生活水平开展,上半年,由于征迁重点在扫尾工作上以及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新项目暂未启动,预计8月份启动振兴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涉及振兴社区方大、方小、树施、马厂四个村民组,其中,方大方小村民组征迁保障佳木路建设,马厂村民组征迁为保障地铁二号线东延建设。四个村民组涉及约275户7.5万平方米的征迁工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