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逃被抓不知情,但有证据怎么办 |
释义 | 公安机关在网上追逃中逐步形成的普遍做法: 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签发拘留证,将其基本情况和拘留证上网,这样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何处,只要当地公安机关发现踪迹,就能将其就地羁押。 通常的程序是抓获地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地公安机关,犯罪地公安机关将签发的拘留证传真给抓获地的公安机关,抓获地公安机关将传真件报经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直接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在当地看守所。 等犯罪地公安机关来人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关押后,再让犯罪嫌疑人在拘留证上签字,履行法律规定的告知本人诉讼权利、通知家属等项职责。 网上追逃后是否还可以自首: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网上追逃后还能自首。并且在逃人员只要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投案自首。 2、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公安机关办理网上追逃依据什么法律规定: 网上批捕追逃的法律规定是网上追逃的人员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经决定批准逮捕或刑事拘留,以及有证据证明构成犯罪行为的人员,对于刑事案件来说,立案侦查完毕,发现在逃的情况之下可以进行网上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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