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身份证需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
释义 | 临时身份证需回户籍所在地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九、十条规定,具备条件的公民可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领,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办,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法律分析 临时身份证一定要回户籍所在地办。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九条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第十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及所需材料? 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户口簿、申请表格、近期彩色照片等。首先,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或派出所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填写申请表格时,务必填写准确无误的个人信息。同时,准备好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带上近期彩色照片。前往办理地点时,按照要求进行现场照相和指纹采集。办理期间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办理完成后,领取临时身份证并妥善保管。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结语 办理临时身份证需回户籍所在地办,根据《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满足条件的公民可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申领。临时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办理需准备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申请表格和彩色照片等。填写申请表时务必准确无误,同时携带身份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并按要求进行现场照相和指纹采集。办理期间可能需缴纳费用,办妥后请妥善保管。具体流程和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请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三章 使用和查验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 (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二)兵役登记; (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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