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接管公司。3、清理公司资产。4、核定公司债务。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6、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8、处理公司财产。9、清偿债务。1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依法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处接管公司的管理权,接管的主要内容有:1、清算公司公章的接交和管理,并从接交之日起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指定专人保管。须移交的公司公章包括:(1)公司公章;(2)公司内各职能部门的印章;(3)各种财务印章及合同印章;(4)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印章;(5)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印章。2、债权债务清单,要求不能遗漏,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3、资产清单,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分类登记,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4、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退休的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要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及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5、合同书、协议书,各种法律文件及厂内相关文件分类统计移交。6、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资料。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8、企业的历史档案等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