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务工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以工业或工程或体力劳动等方面的工作为业。工作证明是指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的一种证明文件,一般用于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工作收入证明等。其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鲜章方有效。 一、务工证明办理手续 公司开在职证明可以。 部分地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学校或者教育部门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开务工证明不可以办理小升初手续,劳动者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中心或中介结构挂靠一份劳动合同即可。《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