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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婚先孕有带薪产假吗
释义
    妇女生育休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当批准。但是,鉴于未婚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不能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一样,享受到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如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等。
    一、休产假时的工资怎么发
    休产假时的工资应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三十再乘以产假天数来计算。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就是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生育女工工资标准的,所产生的差额部分应该由职工所在企业补齐。生育女工在休产假时所领取生育津贴的期限内,生育女工所在的单位,将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应该由各个企业按本企业相关的规定来发放。
    二、南京生育津贴新规定是什么
    南京市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一)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工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予以补偿。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参保不满12个月的,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本市上年度的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二)女职工妊娠后的产前检查费、生育或流(引)产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及产后恢复基本治疗费等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三)女职工妊娠后及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个月之后的医疗费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四)对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3个月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
    三、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报销的基本条件是:女员工者男员工的配偶,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生育,或实施了计划生育手术。生育保险报销费用一般包括,女性员工的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相关费用,和男员工在其配偶生育期间所享受的陪产假期期间的假期津贴。生育保险费用统一向所在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申请报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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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8 13: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