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判断股东是否足额缴纳出资的标准: 以实物作价出资的情况下,判断股东是否足额缴纳出资的标准有四个,“有无交足”。 只要四个条件同时满足,就应该认为履行了实物出资的义务。 1、“有”,即出资的实物是否对公司的经营业务有用,比如一个生产手表的公司,股东拿推土机来出资,显然不行; 2、“无”,即出资的实物是否有瑕疵; 比如有无发票,是否存在抵押担保。 3、“交”,即实物是否真的交付公司使用,需要登记的财产,是否过户登记; 4、“足”,即实物是否足额缴纳,判断的标准就是是否经过了评估。 至于评估的价值是高于还是低于预期,我认为不应当过分认真,货币出资还会贬值呢。 股东实物出资如何入账呢? 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作价,然后进行入账。实物又称有形资产,以实物出资是指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燃料、原材料或其他物料、交通工具等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物品作价出资。设立担保或租赁他人的实物不得作为出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张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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