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目前还没有关于公摊面积的政策规定,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分为以下三种:1、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大约会在10%-13%左右;2、18层以下的点式或者板式住宅,其住房公摊面积大约会在13%-17%左右;3、30层以上住宅,其住房公摊面积大约会在25%左右。 一般住宅的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楼道、消防通道、小区园林规划、小区专用配电室、公共大堂、楼道、以及户与户之间的共有墙体等等,这些所有人都可以使用的区域属于公摊范围,相反,仓库、停车位以及售楼部等等个人使用,或者售楼单位自营自用的部位,则不再公摊范围之内。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因为公摊系数是用总的公摊面积除以总套内面积,所以具体的公摊面积,需要根据购房者所购房屋大小来定,也就是说,房屋面积越大,公摊面积就越大,房屋面积越小,其公摊面积就越小,注意很多外凸的阳台是不计在建筑范围内的,当然,也不纳入公摊范围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