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工交社保5年已经60岁了,可以退钱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钱可以退。需要先到社保局申请退保,申请成功钱就可以退。但是退保必须要满足下面四个条件才能退:1、办理出国定居手续,且户口已在我国公安机关注销的。2、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身故,且户口已在公安机关注销的。3、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4、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退保手续如下:1、参保单位已为该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并缴纳所欠的社保费。2、填好的《养老保险退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单位盖章)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4、本人到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办。5、本人到银行领取退保款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社保只交6年,现在60岁,可以退吗? 可以的,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取出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只交了3年社保,马上就60岁了,补15年社保有什么政策? 法律分析:正常情况下,一般只能补缴近3个月的社保。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我是农民,明年才60岁,从12年开始交社会保险,不到15年。我可以一次性补充吗? 社保不满15年不可以一次性补齐。但是有三种情况,并且男性未低于65周岁,女性不大于60周岁的,可以补缴社保:1、本地户口,在1961年-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2、本地户口,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3、本地城镇户口,曾经与过期、县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我交了5年社保,今年可以不交,明年可以一起补缴今年的社保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明年60岁的社保还有8年的时间可以补缴吗谢谢 法律分析:可以补交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按以下办法办理:一、延长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二、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实施之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延长缴费5年之后,依然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三、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基本养老金;四、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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