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保险公司被认定为恶意违约,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合同的一方,必须履行合同的约定,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保险赔偿。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交通保险公司存在恶意违约行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首先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 2.如无果,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投诉,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审理赔偿申请; 3.如保险公司仍不予理睬,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投诉或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赔偿义务,不得拒不承担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承担保险赔偿; 2.《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履行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费者认为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可以向经营者投诉、举报或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有关组织提出仲裁申请或者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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