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不在场法院不一定能判离婚。如果是原告不在场,离婚诉讼按撤诉处理。所以在此情况下法院不会判决夫妻二人解除夫妻关系,同时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必须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而被告不在场的,法院会缺席判决,只要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也不会判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