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公益诉讼算不算公诉呢,法律的规定有哪些
释义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公民及社会组织为维护公益,对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法律规定机关和组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支持起诉。
    法律分析
    行政公益诉讼不算公诉,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公民及社会组织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嫌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抽特定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拓展延伸
    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律规定和适用条件
    行政公益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形式,其法律规定和适用条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得到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的适用条件包括:1.存在违法行政行为或者其他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2.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当;3.起诉人有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合法资格。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依法判断是否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依法作出相应的裁决。
    结语
    行政公益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形式,旨在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公益诉讼的适用条件明确规定,包括存在违法行为或其他损害利益的情形,行政机关未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当,起诉人具备合法资格。法院将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判断是否受理行政公益诉讼,并作出相应裁决。行政公益诉讼的实施有助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修改后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规定数量的经相关行业协会注册的规划师;
    (三)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相应的技术装备;
    (五)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3: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