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资产维修制度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成立以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施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维修工程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严禁将维修工程承包给不具备维修施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前,必须审验施工单位资质。 三、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必须一并签订国有资产维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要求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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