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800元是指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不是总额。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周期累计计算,超过1800元予以报销。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