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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视力丧失是否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才能获得赔偿?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视力丧失属于人身伤害范畴,应当根据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是否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 第九条 责任人应当承担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2.《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国务院令第366号第四条 视力丧失程度,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视力轻度受损,即裸眼视力在0.8以上,但低于1.0的,赔偿金额为10万元;
    (二)视力中度受损,即裸眼视力在0.5以上,但低于0.8的,赔偿金额为20万元;
    (三)视力重度受损,即裸眼视力在0.1以上,但低于0.5的,赔偿金额为30万元;
    (四)完全失明,赔偿金额为50万元。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 对于视力受损程度不同的案件,除应依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规定确定赔偿外,应当同时考虑受损人的职业、年龄、教育程度、家庭地位和家庭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赔偿金额。
    因此,在确定赔偿金额时,需要考虑视力受损情况以及其他因素,具体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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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15: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