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消费税怎么算 |
释义 |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除以 (1-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除以(1-比例税率)这里所称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或者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1、当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当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3、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一)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除以(1- 消费税税率) (二)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4、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5、我国消费税对卷烟、白酒、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6、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7、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销售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价外收费。 综上所述,如果企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数量,需要注意企业资产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移送环节无需缴纳消费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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