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漏诊是否属于医疗过失吗 |
释义 | 漏诊是医疗过失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在使用药物、诊断、输血、通知病情、看护、注射药物、手术等医疗程序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行为,属于医疗过失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漏诊情况属于医疗过失吗 漏诊只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从法律的角度说,医疗过错可以是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也可以是鉴定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事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向卫生部门提出申请。 漏诊是什么级别医疗事故 漏诊属于几级医疗事故主要还是要看漏诊导致的结果如何来定的,而不是说只要是漏诊,就属于几级医疗事故。 医院因为专业水平以外的原因导致误诊漏诊,那么即使患者因此遭受损失,将不能得到损害赔偿。而经鉴定确定误诊漏诊属于医疗事故的,那么受有损失的患者可以请求事故赔偿,若是遭到拒绝,则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漏诊是什么级别的医疗事故 医院误诊漏诊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鉴定,因为出现医疗事故后,都需要进行专业的鉴定。不过,当事人可以根据一些认识来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果不是,则无需做鉴定。 而且漏诊属于几级医疗事故主要还是要看漏诊导致的结果如何来定的,而不是说只要是漏诊,就属于几级医疗事故。 医院因为专业水平以外的原因导致误诊漏诊,那么即使患者因此遭受损失,将不能得到损害赔偿。而经鉴定确定误诊漏诊属于医疗事故的,那么受有损失的患者可以请求事故赔偿,若是遭到拒绝,则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漏诊属于几级医疗事故 具体需要进行专业鉴定。可以依据《刑法》第335条特别规定了医疗事故罪。该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漏诊的处理是医院内部的问题,从法律上来说,患者只能追究医院的责任,而不能追究医生的责任。除非重大失误,造成患者死亡等问题,才能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中,医院误诊漏诊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鉴定。 医疗过失是医疗事故吗 医疗过失是否是医疗事故要进行医疗鉴定。到达医学会后,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证明身份的证件等等。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一起到达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提交表明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与对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材料。这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不愿意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者医疗机构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书面申请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单方申请的要求,而且对于书面申请的内容也做了相关的规定,不再是简单的表格和意思表示,具体为对鉴定事实的叙述和鉴定结果的请求、理由等等。 该内容由 刘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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