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如果被确定构成伪证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证罪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刑事诉讼,对于民事诉讼中作伪证的行为,不属于本罪调整范围。 2.犯罪主体:在刑事诉讼中的四类人,即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这四类人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如果不属于这四类人,其他人即便作伪证也无法成为该罪的主体。 3.客观方面: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此种目的,则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一、如何鉴定伪证罪的主体范围? 确定伪证罪主体范围: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且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包括单位。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冒充作伪证的怎么办 故意冒充证人作伪证的,是属于犯罪的行为,可以按伪证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