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如何开办物业公司 |
释义 | 注册物业公司的具体流程如下: 1、公司资质审核阶段:公司投资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身份;向机关部门提交备选公司名称字号,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 2、物业管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阶段:向工商局提交相关材料后,由市场监管局进行材料的审查等。 开物业公司的条件 : 1、注册资金要在五十万人民币以上; 2、物业工作人员和经济、工程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专业人员不能低于十人,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不能低于五人; 3、物业管理人员要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有完善的服务质量以及服务收费等,同时还应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 (一)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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