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名出资者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 |
释义 | 若为隐名出资者对外转让股权,需首先确定其是否具有股东身份,确定办法和依据如前述;若并不具有股东身份,则转让合同无效;如具有股东身份,则需要分情况对待:受让人继续隐名,则需要与显名股东之间建立新的契约关系;若受让人需显名,则需要隐名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然后完成转让。风险提示:若显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则需要在保护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权益和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之间做出选择。此处重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只要第三人没有恶意而受让股权,实际出资人的损失应当由显名股东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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