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盈余公积是可以用来分配现金股利的。 盈余公积弥补完亏损后还有剩余的话,且剩余超过注册资本25%以上,是可以用于发放现金股利的。盈余公积除了可以用于发放现金股利,还可以转增资本、弥补亏损等,但是不可以用于偿还债务。 1、盈余公积提取的依据: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不再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的主要用途为: (1)弥补亏损; (2)增加资本(股本)。如: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2、盈余公积提取上限:法定盈余公积是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10%。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3、法定公益金和法定盈余公积金区别: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 (1)是法定盈余公积; (2)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指按照企业净利润和法定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 综上所述,企业无利润时原则上不分配股利,但股份有限公司为了维护企业股票信誉,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可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如果企业有未弥补的亏损时,应先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此项公积金仍有结余,才能用以分配股利。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股利率不宜过高,一般以不超过股票面值的6%为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