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中高管职责包括哪些? |
释义 | 公司高管务必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对高管的规定。虽有经营判断不受司法干预的原则,但是公司高管主观上的疏忽、懈怠,或者因欺诈、自我交易,以及重大过失等行为,仍应受到处罚。即可能受到承担侵权责任,或者是违约的风险。 一、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规定有什么 关于公司法中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规定,首先是通过人格否认制让作出违法行为的大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其次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权规定可以实行代理制,还有在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同时,当大股东或高管作出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中小股东也具有依法诉讼、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力。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是由什么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是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共同组成,监督公司董事、高管履行其职责的公司机构。 监事会有以下职权: 1、调查公司财务状况、数据; 2、监督董事、高管的职务行为,如果董事、高管在履行职务时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违反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监事会有权建议股东大会罢免董事、高管; 3、董事、高管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监事会有权要求其纠正行为; 4、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果董事会不履行召开、主持股东大会的职责,监事会可以代替董事会召集、组织股东大会; 5、监事会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6、监事会成员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 三、公司高管同业竞争法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公司法高管同业竞争的认定,不仅局限于从经营范围上做出判断,而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从业务的性质、业务的客户对象、产品或劳务的可替代性、市场差别等方面进行判断,同时应充分考虑对拟上市企业及其股东的客观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有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