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兴奋剂的业务 |
释义 | 企业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兴奋剂的业务需要满足下列的条件:1、是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2、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3、有专门的管理人员。4、有专储仓库或者专储药柜。5、有专门的验收、检查、保管、销售和出入库登记制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风险提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药品批发企业要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验收、检查、保管、销售和出入库登记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有效期2年。 法律依据 《反兴奋剂条例》第九条 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具备下列条件,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一)有专门的管理人员; (二)有专储仓库或者专储药柜; (三)有专门的验收、检查、保管、销售和出入库登记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验收、检查、保管、销售和出入库登记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有效期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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