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维修基金发票丢了怎么办呢 |
释义 | 房屋维修基金发票丢了办法如下: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 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资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 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 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 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建设部的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 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维修基金发票在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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