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补办。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补办特种作业操作证:在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期内均可到核发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补办业务。 补办须提交的资料: 1、补办申请表; 2、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本地报纸; 4、一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满6年需要重新考核换证。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法律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