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是案子到检察院就一定要判刑,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需要判刑: 1、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并说明理由;建议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一般应当附有调查评估报告,或者附有委托调查函。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量刑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