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惠蓉保是在医院直接报销吗 |
释义 | “惠蓉保”的保障范围如下: 保障责任一: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四川省本级、成都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四川省本级或成都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应由其个人自付的部分,即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减去医保报销金额的部分。 保障责任二: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由指定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指定医院或指定药店购买符合《惠蓉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保险期间内,以上两项责任年度累计计算,个人负担2万以上的部分由保险公司报销75%,报销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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