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小心把借条写成收条,借条被写成收条如何办? |
释义 | 借钱给别人,借条必须写,收条不需要要写。 对方当面写了规范的借条,就具有法律效力了。也无需再写收条之类的凭据,因为收条的功能和使用范围,一般适用于不要求归还的收取款项(如收到房租费、水电费、赞助费、灾区捐款等),并不适合在借钱的场合下运用。 所以当你借钱给朋友时,应当让他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和收条。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 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将收条写成借条应该如何挽救? 借条写成了收条,性质不同,带来的后果不同,应当及时找对方说明情况进行变更,与此同时,应当掌握证据,防止对方不同意变更,作为打官司的准备。 收条写成欠条怎么写 借条写成了收条,性质不同,带来的后果不同,应当及时找对方说明情况进行变更,与此同时,应当掌握证据,防止对方不同意变更,作为打官司的准备。 借条写成了欠条怎么办,借款写成欠条怎么办 1、有写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和借条的效力相同。借条和欠条最主要的区别是在还款期限上:借条有还款期限的,到期后有3年的诉讼时效,没有还款期限的,可以随时催要,对方不还的有3年诉讼时效;欠条如果有还款期限,到期后3年内也有诉讼时效。 2、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可以协商转化。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3年内就过诉讼时效,当贷款人发现写错后,可以和对方协商转化为借条。 3、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欠条,经过催要转化。如果对方不同意将欠条改为借条,可以向对方催要借款,对方不同意或者一时没有能力还的,双方协商一个还款期限,这样在还款期限到期后,3年内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条收条欠条法律效力吗 借条收条欠条看似相似,但是还是有不同的,知道借条收条欠条法律效力吗的确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三者区别如下 欠条: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权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依据。欠条一定要写明债权人姓名,欠款金额和币种(如人民币或美元等,要有大小写),欠款时间,最后是欠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欠条的日期。法律规定,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借条:借条是指借别人的现金或财物时写给对方以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一种便条文书。 收据:收据是指一方将财物交由另一方后,由收到财物的人向交付人出具的收到依据,当证明用,证明此财物已经收到。欠条是证明债权人人与债务人的债务关系,收条是收取钱物后给予对方的字据,不会产生债权务关系。 借条开头写成租借受法律保护吗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借条开头写成租借受法律保护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按公有住房购买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公有住房购买人(简称购房人)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领取购房用的统一表式资料。 2、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职级人、工龄人,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 3、售房单位根据购房人所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政策规定,核准后把相关信息输入电脑,计算出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经购房人确认和选择付款方式后,由售房单位与购房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并由购房人支付定金。 4、购房人在合同规定时限内,持《购买公有住房付款凭证》和现金到售房单位的开户行建行付款。 5、付款后,由售房单位向购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 6、持上述相关资料,由售房单位或购房者直接到该房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申领《房地产权证》手续即可。 另外购买使用权房注意事项: 1、使用权房权属关系复杂,确定权属后再购买。 必须双方亲自到场过户。 2、使用权房按使用面积计算,客户一定要对照房本的面积来计算。 3、购买前要核实以前各项费用是否结清(供暖费、物业费),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欠钱不还能否起诉其子女 一、欠钱不还能否起诉其子女 父母欠债不还是否可以起诉子女,视情况而定。 1.若父母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且子女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子女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债权人可以起诉子女。 2.如果父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子女没有义务替父母偿还债务,债权人不可以起诉子女。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超出遗产部分,子女没有偿还的义务。子女如果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果子女自愿为父母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二、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处理 债务人死亡其债务处理方式如下: 1、属于债务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的遗产中主张权利。 债务人个人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债务人死亡后,他的遗产要先用来清偿所欠债务和税款,清偿后剩余的遗产再由他的继承人继承。若遗产已经被分割,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在所继承的借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债务人无遗产可以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或债权不足部分将彻底消灭,无法得到补偿。 2、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生的一方主张债务。 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 3、属于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承担债务。 合伙债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总而言之,父债子还,夫债妻还,不再是天经地义。人死债不灭。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找债务人的配偶索要债务。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债权人可以找继承债务人遗产的继承人索要债务,但索要债务应当限制在继承的财产数额之内。 该内容由 唐永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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