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救济的种类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三种。行政复议属于行政机关救济途径;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属于司法机关的救济途径。行政救济是为了维护行政相对人免受行政机关滥用权力的侵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