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别人转错钱5000犯法吗 |
释义 | 收到别人转错钱5000,拒返违法。 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财物的行为,本罪区别于犯罪的重要特征。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合法持有,其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 拾捡的遗忘物。,发掘得到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其一般应出于善意偶然得到。 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有的是将财物出售、赠与,出租、消费、充抵债务、设定抵押加以使用,但不能包括故意毁坏这种处分。具有后者这种行为,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治罪科刑。所谓拒不交还,是指而当将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如财物所有人明确提出交还并举有证据证明属及所有,行为人仍视而不见,明确表示不予归还。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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